第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三,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七,”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第八,”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quot;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第九,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小计”金额,减去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来源:会计学习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多练会计转载该文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立马与多多联系,多多会在第一时间协商处理。
版权声明:本文图片和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联系客服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请注明出处:https://www.4kpp.com/10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