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相关知识(税费返还)

前几天有粉丝提了这样的疑问,实操君觉得政府补助确实有点难度,所以决定今天给大家科普下“政府补助”的相关知识。

由于国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支持,部分企业或多或少收到过政府的补助金。比如为支持在去年疫情中,损失较大的企业而下发的补助金、税费返还等等,稳岗补贴也属于政府补助的一种。

01、政府给的钱=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形式为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非货币性资产等。

在税务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对财政补助是否缴纳增值税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也对财政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02、政府给的这些钱,才是补助

1、无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2、税收返还

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注意: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3、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补贴形式分为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以及拨付给贷款银行。

(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企业先按照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财政部门定期与企业结算贴息,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企业可在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进行处理且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4、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

主要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03、学会正确账务处理不挨骂!

首先要明确,根据会计司发布的对政府补助的解读来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案例01】

实操君的公司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我们当地的政策,购买先进设备可以申请政府补贴。为扩大经营,于2020年1月购买了480万元的设备仪器,并向当地政府申请补贴,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公司在3月份收到了政府补助118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1)1月购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480万

贷:银行存款 480万

(2)2月开始计提折旧并使用:

借:制造费用 8万

贷:累计折旧 8万(480÷5÷12)

(3)3月收到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118万

贷:递延收益 118万

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2万

贷:其他收益 2万[118÷(5×12-1)]

如果按照净额法,则将补助冲减设备的账面价值后再重新计提折旧

总结:

(1)按企业准则16号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可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若无关,计入营业外收支。

(2)若企业先收到补助、再购置设备,则这份补助平摊在设备的计提折旧期间;若企业先购置设备、再收到补助,则这份补助平摊在设备的剩余寿命期间。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案例02】

实操君公司4月份收到当地人社部发放的稳岗补贴

(这里由于涉及企业社保、培训等相关数据,这里实操君就直接给大家写分录哦~)

(1)如果该稳岗补贴是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用总额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如果用净额法,该科目为相关的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2)如果该稳岗补贴是用于冲减2月3月等已发生的相关成本或损失的

用总额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用净额法:

借:银行存款

贷: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04、不是政府给的钱全都是补助

(1)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于收入会计准则。

(2)所得税减免,冲减所得税费用科目,适用所得税会计准则。

(3)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4)通常情况下,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以上,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围之内

05、拓展,涨知识!

大家应该也听过“专项应付款”,同样也是从政府处取得的资金。

但是与政府补助却不尽相同,实操君给大家大致概括了下,从定义和会计处理两个方面来区分。

1、定义

政府补助核算的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专项应付款用于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在实务中,大额的专项应付款往往出现在军工类企业,其余企业出现专项应付款的情况较少,金额普遍较小。

通过对比来看:

①、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与企业本质上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②、政府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具有无偿性;

③、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满足条件的企业所给予的资产性和收益性补贴,具有无偿性的特点。

2、会计处理差异

(1)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作为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在报表上最终会形成权益类科目。

专项应付款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在投建项目形成资产后,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①、将实际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②、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用于冲减“在建工程”的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款项返还。

(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作为一种无偿性补贴,对企业报表最终以损益补偿的形式进行补贴。

①、净额法下核算的政府补助,扣减相应资产或成本费用,减少资产折旧金额;

②、总额法下核算的政府补助,在满足摊销条件后,将补助金额按照相应期间计入损益科目“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形成报表利润的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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