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有网友称自己“花2.9元买一包头绳,收到了3元好评返现卡”,这在网上迅速掀起一波关于“好评返现”的热议。(11月19日《中国商报》)
所谓“好评返现”,简单来说,就是在用户购买商品后,商户通过给用户微信红包、“好评返现”卡等方式,让用户给商户打好评、晒好评图片。“好评返现”金额,一般不高,多为2元、3元。“好评返现”实质上是对消费者进行诱导,使其对卖方的产品及交易行为做出非客观评价。可以说,这是商户在赤裸裸地贿赂消费者。
在“好评返现”的诱惑下,部分消费者会心甘情愿地接受返现,给了商户不客观的高评价。然而,这可能会伤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有些消费者会因好评而购买商户的商品,但这些刷出来的好评会让消费者受到欺骗和误导,从而使其买到不符合需求的东西。
部分商户使用“好评返现”,也会在平台上产生“剧场效应”,最终会给行业带来危害。“剧场效应”是指,如果剧院着火了,按照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就必须先跑出去,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这么做,其结果必然是大家都拥堵在门口,谁都跑不出去。“好评返现”也是一样,它让有些商户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大量的好评,销售量随之上升。为了更多的利润,其他没有使用“好评返现”的商户,也会跟着使用“好评返现”。而对商户来说,越多的返现好评意味着更大的支出,当每个商户都在使用“好评返现”时,最终增加的是商户群体的经营成本甚至是负担。
“好评返现”诱导用户,误导消费者,应该得到整治。2015年8月,广东省消委会曾召集投诉部、法律部、消费指导部等专业人士进行深入研究,并发函咨询权威法律专家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方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破坏诚信规则、增加商户负担、扰乱平台秩序的“好评返现”该停停了。有关部门要依法打击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商户;平台也要管理好商户,维护好正常的平台秩序;消费者也要注意,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除了眼前的小利也要看到更长远的利益。真正的好评是消费者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好评,这种好评是靠优质产品和服务得到的。刷出来、买来的好评,最终只会成为负担,损害消费者、商户和平台的利益。
文/王荣(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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