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宝凯 见习记者 刘成银
晚报讯 临近年底,市民间各种饭局多了起来,推杯换盏间难免被劝多喝几杯,因为醉酒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伤害案件,甚至是人命官司等也成了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滨城信言法律服务所主任彭军介绍,在聚餐后因饮酒出事,在一定条件下,劝酒者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市民王某与朋友聚餐时被劝多喝了几杯酒,不胜酒力的他最终醉酒。散场后,王某独自回家,在酒精作用下,走路踉跄不稳的王某摔倒在地,磕破了膝盖和脸部。有好心路人发现后报警求助。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王某被送到医院包扎救治。
无独有偶,市民李某受邀聚餐时,在多名朋友劝说下多喝了几杯酒。醉酒的他骑电车回到小区后,没有给电车上锁就放到了院里,结果第二天李某发现电动车已被人偷走。事后,李某后悔称都是酒精让他昏了头,忘记给电动车上锁。
此外,还有很多人酒后与人发生矛盾冲突,进而引发打斗等伤害案件,最终不得不接受公安部门的处罚。
“饭局中朋友彼此相劝饮酒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似乎不劝酒就是感情不到位,谁劝的越多说明谁的人缘越好,就越有面子。但若醉酒出事,劝酒者也有一定的责任。在酒精作用下,醉酒的人神志不清,极易引发各种安全事故,最终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受了罪挨了疼伤害了感情甚至还要被处罚。”滨城公安分局市东派出所民警张超说,饭局中应适量饮酒,切不可贪杯,这是对自己对他人的一种责任。
滨城信言法律服务所主任彭军介绍,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以下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言语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感情深一口闷”、“不干就不合作”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第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但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宜喝酒,但仍劝其饮酒,从而诱发疾病。
第三,未对醉酒者进行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自控、认知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对其安全护送至医院解酒或送回家中。
第四,未对醉酒者驾车进行劝阻,酒驾导致车祸等损害情况的。
“酒精对人体有麻醉作用,过量饮酒让人神志不清、行动不稳,醉酒者受伤后不能真实地感受到伤情,可能引发重大伤害威胁生命安全。劝酒虽是人情但有隐患,劝朋友别喝酒、少喝酒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关心。”彭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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