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1月1日电 在深圳市公安局,人们不会忘记王九明、杨水桐和曾志德的名字。26年前的一场烈火爆炸中,他们用血肉之躯守卫了特区的安定。
王九明,1929年生于河南武陟,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惠阳县公安局侦察员、惠阳县法院代院长、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水桐,1937年生于广东海丰,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海丰县公安局民警、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志德,1962年生于广东深圳,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刑警队分队长、罗湖分局笋田派出所副所长。
1993年8月5日13时30分左右,位于深圳北部的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突然发生特大爆炸,同时燃起冲天大火。时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九明、杨水桐迅速赶赴现场。
面对熊熊烈火、滚滚毒烟和随时再爆炸的危险,他们身先士卒,组织和指挥公安民警、消防队员抢险灭火。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时任笋田派出所副所长的曾志德。他冒着生命危险,在灾情最前方奋力抢救伤员。
近万平方米的爆炸区域一片火海,小的爆炸接连不断,灼热的火焰高达几十米,燃烧中散发出有毒气体。周围的人们纷纷往外跑,而公安民警和消防队员却不断往里冲,抬出一个个伤亡者。
14时30分左右,第二次大爆炸瞬间发生,王九明、杨水桐、曾志德三人没有从爆炸中走出,不幸壮烈牺牲。事后,在满目疮痍中,杨水桐的司机凭着一条带有公安标志的皮带和一双皮鞋才认出杨水桐。
当年8月,王九明、杨水桐、曾志德被公安部追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
■相关
曾志德烈士之子缅怀父亲:
他是冲在最前面的人
在深圳清水河爆炸事故中,深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九明、杨水桐和罗湖公安分局原笋田派出所副所长曾志德在参与现场救援时不幸牺牲。
最后见到曾志德的,是当时的治安员彭辉林。彭辉林记得,当时大家都害怕会有余爆,拿脸盆顶在头上护着,只有曾志德没有,他当时正在忙着用“大哥大”向上级汇报情况,将安全头盔放在地上。没想到就在此时,一声巨响传来——曾志德永远地倒下了。
曾志德牺牲时,他的儿子曾景诚才6岁。“在我印象里,父亲就像一位大侠。做事风风火火,豪爽干练,他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人。”曾景诚回忆道。
小时候父亲工作忙,无暇抽空照顾曾景诚,就把他带到办公室,边办案边照顾他。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他对警察这份职业充满向往。如今,曾景诚也穿上警服,成为和父亲一样的公安民警,用自己的方式怀念生命里那个高大的身影。
谈及父亲的牺牲,曾景诚说:“勇往直前是一名警察应有的职责和担当。面对危险,我也会向父亲一样勇往直前,为打击犯罪、人民安居乐业尽一份应尽的力。”
南方日报记者 邓子良
统筹:王聪
版权声明:本文图片和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联系客服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请注明出处:https://www.4kpp.com/82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