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民对各类电信诈骗案例的识别能力,切实维护网民自身利益,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每周定期梳理全县发生的各类电信诈骗典型案例(本期为第六期),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电信诈骗网络宣传,向广大网民宣传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全力营造网上“全民反诈”的高压态势。
据统计,上周(3月27日至4月2日)公安机关接到电信诈骗报警共14起,共计被骗损失约111.5万元。涉案金额创近期新高,典型案例梳理如下:
一、7起系网络刷单诈骗。骗子先是通过小额刷单任务(抖音、微博关注等)返利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再以大金额刷单返利更多利诱被害人,后以需要连单、操作失误等不同理由告知被害人不能取现,须进一步刷单才能提现等理由实施诈骗,上周七起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分别被骗193896元、87770元、67930元、40000元、34524元、19947元和4220.2元不等。
二、2起系冒充公检法诈骗。1起系冒充公安机关,骗子称受害人身份信息涉嫌“洗钱罪”,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否则就“拘留七年”,受害人信以为真按照对方提示操作,被骗损失252690元;1起系冒充保险服务,骗子谎称被害人订了一个保险,如不退订将每月扣除800元保险费,受害人信以为真,按对方提示操作,被骗损失176554元。
三、1起系涉未成年人手机诈骗。骗子通过向受害人发送网络广告链接可领取游戏福利,多次领取失败后添加嫌疑人QQ,嫌疑人称未成年受害人手机系统异常需修复,后按照对方提示操作,诈骗未成年受害人68829.7元。
四、其余4起分别系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虚假征信服务诈骗、冒充建材商采购物资诈骗和冒充淘宝客服诈骗。骗子分别通过虚假投资理财、银行卡涉嫌网贷、冒充建材商要采购物资和冒充淘宝客服称淘宝账户需注销等方式实施诈骗,四起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分别被骗损失69257元、45329元、35000和19200元不等。
温馨提示
网络安全防诈小招: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2.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3.不转账: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转账前,一定要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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